承辦科長:吳其臻
承辦人 :林坤信
為健全國內總量管制之抵換及交易制度相關配套措施,以及促使既存固定污染源持續進行污染改善,並且在保障削減量差額持有者使用權益的同時,也避免削減量差額遭刻意囤積炒作,且為因應107年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後,其中第8條第5項授權範圍之修正,爰修正本辦法。本辦法發布的相關資料,請參閱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發布日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參閱。相關網址:行政院公報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