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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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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兩年雲林空氣品質維護工作受中央肯定-榮獲「特優」

承辦科長:吳其臻

承辦人 :陳韋汝

雲林縣空氣品質維護工作,連兩年(109-110)獲行政院環保署直轄市及縣(市)空氣品質維護或改善工作執行績效評比「特優」,主要以離島工業區污染管制、濁水溪揚塵治理、敏感族群考量劃設校園空氣品質維護區、推動農耕髒污自主改善等特色榮獲中央肯定,縣長張麗善感謝同仁用心及民眾配合,繼續率領團隊努力改善空氣品質,讓鄉親呼吸乾淨的空氣。
為維護空氣品質,積極推動固定污染源、移動污染源及逸散污染源等三大面向,訂定34項管制措施,並積極跨單位與跨局處合作,固定污染源方面:包含推動鍋爐使用低污染燃料,燃氣鍋爐比例更由44%提升至91%,已大幅減少化石燃料燃燒後空氣污染物排放;推動離島工業區管制,製程設備升級如排放管道裝設尾氣加熱設施(MGGH)及濕式靜電集塵器(WESP)等,另運用各項智能科學儀器協助查緝污染源,包含架設空氣品質微型感測器、移動式監測車、CCTV、無人機載運熱顯像儀等,開發環境資訊整合APP供民眾查詢環境監測數據。
移動污染源方面:本縣電動機車設籍數成長7倍;全國首創劃設校園空氣品質維護區(公誠國小);除六都以外首創導入-智慧電動機車共享,以「低碳生活」、「低碳觀光」及「低碳教育」等三大面向規劃,使用迄今累積公里數5,153萬公里,換算約減少汽油使用量218萬公升,碳排減量425萬公斤。
逸散污染源方面:露天燃燒管制推動三化一目標,透過通報全民化、稽查科技化(智能AI判煙主動通報系統)及農廢資源化,逐步掌握燃燒熱區及農業剩餘資材再利用需求,並透過跨局處合作,建構農業循環經濟示範基地,藉源頭減量改善露天燃燒問題。
濁水溪揚塵改善及生態復育:與第四河川局等中央單位攜手努力合作,透過水覆蓋、綠覆蓋、稻草蓆、文蛤殼、生物膠等各式工法改善,河床裸露面積從106年1,500公頃降至110年814公頃,改善 45.7%;河川揚塵事件日也由59天減少到6天,改善89.8%。在各方面努力下,空氣品質顯著的改善,106年度PM2.5年度平均值為26.7µg/m3,110年度為18.8µg/m3,改善率29%,106年度AQI>100發生頻率為28%,110年為12%,改善16%。
張縣長麗善表示,連兩年榮獲「直轄市及縣(市)空氣品質維護或改善工作執行績效評比」特優佳績,感謝中央及委員的肯定,維護空氣品質需更多人、企業及跨單位合作參與,縣府將持續努力推動各項管制措施維護空氣品質,以提升民眾生活環境品質,讓本縣邁向潔淨家園與綠能永續發展。
最後異動時間:2022-05-06 17: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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