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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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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縣推出5大便民措施,防疫期間共守健康防線
因應全國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警戒升至第三級,防疫期間對國人生活上產生一定限制和不便,業者也可能因此無法如期完成相關環保規定,為避免業者的權益受損害,本局配合環保署政策推出5大便民措施以保障業者相關權益。

一、污染防治費申報與繳納時間延長至110年10月31日
原110年第1期申報繳納日期自110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延後一季申報及繳費,業者於110年10月31日前完成申報繳納即可。

二、定檢申報縮減或展延
1. 屬110年第2季(4-6月)、第3季(7-9月)間應檢測者,得以其中1季檢測結果代表,取消一季的檢測。
2. 屬110年上半年檢測者,延至110年9月30日前完成檢測申報。
3. 如仍有困難,事業得提供已與檢驗測定機關排定採樣時間證明文件,於下次申報期間前補行申報項目檢測,惟其檢測不得作為下次申報之資料使用。

三、屆期環保許可證自動展延至110年12月31日
公私場所環保許可證於110年5月14日至110年12月31日間屆期者,均展延至110年12月31日

四、環保許可證申請期間補正天數延長
1. 主管機關得視個案需求延長補正期限,最長可延90天
2. 但既有法規已明定延長期限者,應從其規定辦理

五、新設或變更許可證者,得免辦理試車或功能測試
1.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因疫情之故,得免辦理試車或功能測試,本局得參照申請資料以80%之推估污染排放量核定。
2. 相關污染排放量俟疫情趨緩後再以稽查或現勘方式確認,若有申請資料不實,核發機關保留許可證廢止之權利。

環保局提醒,除了以上便民措施以外,本局亦設置水許可申請官方line帳號,業者可利用官方帳號繳交申請補正文件以及諮詢相關問題。申請沼液沼渣再利用業者亦可透過再利用群組進行諮詢。民眾若還有其他疑問,可於正常上班時間打環保局諮詢專線05-5375324洽詢。

公布單位:水質保護科

最後異動時間:2022-03-23 1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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