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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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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排氣管認證要趁早,114年度起就開罰

承辦科長:吳其臻

承辦人 :王志純

為從源頭解決機車改裝排氣管產生噪音問題,行政院邀集環境部與交通部召開協調會,共同推動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從114年1月1日起列為監理站檢驗項目,排氣管設備變更須經合法業者辦理,並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辦理變更登記,且應使用經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且能對應該機車型式之排氣管。
113年12月31日為緩衝期,車主皆可至環境部「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https://noisecar.moenv.gov.tw/CarSilencer/)進行預約登錄,各縣市環保局通知辦理檢驗;114年起則不再受理民眾申請,屆時認證排氣管需自費向環境部許可噪音實驗室申請檢測。
環保局張喬維局長表示,本縣首場認證排氣管檢測作業將於113年4月24日開始辦理,民眾機車車輛排氣管若為非原始出廠樣態,應上環境部「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申請預約,本局將依申請順序辦理審核且通知到檢,申請自主檢測認證車主第一次檢驗不合格不受罰,如再次檢測仍不合格者,環保局不再受理。
最後異動時間:2024-04-30 1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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