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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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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持續改善空氣品質 邁向PM2.5標準15微克

承辦科長:吳其臻

承辦人 :吳孟禹

依據環境部的空氣品質監測資料,雲林縣在112年度的PM2.5濃度為19.3μg/m3,對比108年同期的22.7 μg/m3, 濃度降低15%;而PM10濃度為41.5μg/m3,較108年同期的45.3μg/m3,濃度降低8%。此外,有關河川揚塵事件的資料顯示,112年的事件天數僅為5天,相較於106年的59天,改善幅度高達92%。依據環境部測站統計資料,雲林縣在112年的雨量天數相較111年減少了91站日數,而低風速(風速小於1.5m/s)天數則增加了237站日數,因高壓迴流、降雨量的減少及低風速天數的增加等因素,使污染物不易擴散容易造成累積,造成雲林縣PM2.5及PM10濃度較高。
為持續改善本縣空氣品質,本縣於109年至112年雲林縣第一期空氣污染防制計畫的減量成果為PM10 5,844公噸、PM2.5 3,340公噸、SOx 5,848公噸、NOx 4,058公噸、NMHC 1,814公噸,本年度環保局持續空污推動多項減排管制措施,從固定源、移動源及逸散源等三大污染源著手,配合行政院核定第二期空氣污染防制方案,環保局規劃第二期空氣污染防制計畫(113年至116年),目標能源轉型政策,全力支持麥寮燃煤發電機在113年、114年全面除役,並預計在117年上線天然氣機組。新一期的污染防制計畫包括以下措施:(一)精進行業減量技術,例如推動燃煤機組除役和減少揮發性有機污染物;(二)全面掌握車輛機具,進一步汰換燃油汽機車和柴油車,並設立空氣品質維護區;(三)建立跨部會專案管理,改善港口、民俗活動和民生議題污染問題;(四)重點監控區域開發,推動大型開發案件的空污增量抵換;(五)特定季節加強應對措施,針對地理和季風變化引發的跨區域污染提出解決方案,從而改善空氣品質,達到設定的改善目標。
環保局局長張喬維表示,持續改進減量技術、強化車輛及機具管理、推動減污減碳共利策略及加強季節性應變措施等措施,以及跨單位、跨縣市的合作,是為了全面提升雲林縣的空氣品質,保障民眾的健康福祉。然而雲林縣距離PM2.5空品標準15微克仍有進步的空間,因此環保局將持續進行滾動式檢討各項污染改善措施,進一步守護雲林縣的空氣品質。
最後異動時間:2024-04-01 0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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