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車輛噪音科技執法成效顯著,7月再增第2套設備擴大取締
2026-07-20
承辦科長:鄧雅謓
承辦人 :梁健倫
為有效改善機動車輛噪音擾民問題,雲林縣環保局持續推動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逐步擴充監測設備量能,建構更加完善的車輛噪音監測網路。今年3月完成首套「類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建置並正式投入執法,截至6月底該套設備已累計告發51件,裁罰金額達新臺幣18萬3,600元。相較於114年同期,告發件數成長逾4倍,充分顯示「類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在違規蒐證及取締成效上的顯著提升。
環保局長張喬維表示,「類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整合噪音監測、高解析影像擷取及自動車牌辨識等技術,可針對行駛噪音超過路段管制標準之車輛進行蒐證。「類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可全天候執行監測,不受人力、時間等因素限制,不僅提升執法效率,更提高取締精準度,讓噪音違規車輛無所遁形。為持續提升監測覆蓋率,預計於7月中旬啟用第2套「類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部署於民眾陳情熱點及噪音車輛易出沒路段,加強取締效能。
除科技執法外,環保局亦持續配合警察局及監理機關共同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並針對有噪音疑慮之車輛辦理通知到檢。截至6月底止,噪音檢測超標共203件,累積裁罰金額已達新臺幣66萬9,600元,噪音車檢舉案件較114年同期下降5成,顯示整體管制作為已逐步展現成效。
「噪音管制法」於去年底修正部分條文,將機動車輛噪音超標之罰鍰提高為新臺幣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此外若於1年內再度違反者,得吊扣牌照6個月;情節重大者,得吊扣牌照至噪音改善完畢為止。環保局長張喬維呼籲各位車主車輛應做好定期檢查保養,並注意勿有違法改裝排氣系統或不當駕駛等行為,共同營造空氣清新、生活安寧的舒適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