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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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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人員協助宣導)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在職訓練
一、依據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第23規定:「經設置或登記為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者,每2年應完成在職訓練至少6小時,其中政策法規類課程不得少於3小時。」
二、本會目前已規劃開設班期請參考附件。開設類別包括:空氣污染防制、廢(污)水處理、廢棄物清除、處理專業技術、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環境用藥專業技術(製造業、販賣業、病媒防治業)、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健康風險評估等訓練課程。
三、各類別在職訓練班,將視設置專責人數及作業期程陸續不定期開辦,請至環訓所網站(https://www.epa.gov.tw/training/)點選-環保證照訓練-近期開班資訊中查詢「在職訓練」,主動報名參訓。
四、其他相關資訊請參考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在職訓練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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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在職訓練班 下載 Pdf 檔(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在職訓練班.pdf)
最後異動時間:2023-04-12 08: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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