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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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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人員協助宣導)「環境保護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業於108年1月25日以環署綜字第1080006405號令訂定發布。
訂定之重點包括最低捐助財產總額、現金總額比率、投資項目與額度、當年度獎助或捐贈之一定金額限制、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與財務報表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一定金額以上之財產總額或年度收入總額、誠信經營規範指導原則、經費預算及工作計畫編製、備查資料電子傳輸方式與流程及公法人捐助(贈)之財團法人推薦董事、監察人比率及方式等。
最後異動時間:2019-03-11 0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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