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預告廢止「第一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第二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及「火化場、輪胎裂解製程、電力業汽電共生業燃煤鍋爐、觸媒再生製程、造紙黑液鍋爐、鋁二次冶煉、銅二 次冶煉、化學製造氯乙烯製程、固態廢棄物衍生性燃料製程及水泥窯等固定污染源,應每二年定期檢測戴奧辛排放一次」共3案。
2022-01-05
承辦科長:吳其臻
承辦人 :林坤信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配合整併應辦理定期檢測對象,訂定「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草案同時,預告廢止旨揭3案公告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