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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新聞

有關林內鄉林北村村民抗爭台電發包之全台小水力發電計畫第一期工程,揚塵污染處理情形說明

承辦科長:吳其臻

承辦人 :邱麗蓉

有關林內鄉林北村村民抗爭台電發包之全台小水力發電計畫第一期工程施工造成揚塵污染,環保局於110年10月27日至工地稽查,現場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查核,經查該工區未設置周界圍籬、告示牌、車行路徑、裸露區域及出入口等防制設施,違規事實明確,已依法處分營建業主。後續將再加強稽查力度亦採不定期加強稽巡查等相關管制作業;如接獲民眾陳情將立即前往稽查,一旦查獲違反空污揚塵等環保相關法規,將依法告發。

環保局統計至今年10月底,營建工程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逕行裁處總計14件。營建工程如能透過事前預防,做好自主管理及污染控制,防止污染源在空品不良期間,造成更進一步之危害。另雲林縣訂有「特定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自治條例」,大型工程亦應落實道路認養污染防制工作,並符合相關法規。

環保局副局長黃富義表示,依據「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凡是製造空氣污染影響到學校等敏感區,或是故意在夜間、假日以及秋冬季大氣擴散條件不佳等時段違規者,均會加重裁罰,由原先的100萬元提高20倍為2,000萬元,也修正裁罰計算公式,增加「影響程度」因子,及依個案情形應加重或減輕罰鍰的「裁量因子」,呼籲營建工程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最後異動時間:2021-11-03 09: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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