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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新聞

雲林縣政府 『監督焚化再生粒料使用,辦理拌合廠查核評鑑』

承辦科長:鄧雅謓

承辦人 :許家豪

聯絡電話:05-55262303

焚化再生粒料是由家戶垃圾經焚化處理產生之底渣經再利用處理並檢測合格後之新產品,為確保產品品質,每生產500公噸需檢驗一次,合格後才能回運至縣內並運用於公共工程。環保局本於循環經濟、節能減碳理念,積極推廣使用焚化再生粒料及建立各項制度,於108年訂定「雲林縣政府所屬各機關使用焚化再生粒料作業要點」,明立規範粒料使用摻配比例「每一立方公尺至少摻配700公斤」,縣內使用以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為主要,約佔總使用量74%,其次為掩埋場覆土、磚品及無筋水泥製品等,總使用量迄今已達23萬公噸。為加強管控轄內拌合廠供應摻配焚化再生粒料之CLSM品質,使焚化再生粒料使用管理及監督查核制度更臻完備,109年起環保局針對縣內使用再生粒料之預拌混凝土廠訂定「雲林縣預拌混凝土廠使用焚化再生粒料查核評鑑作業要點」,環保局每年持續辦理拌合廠查核評鑑,以落實監督縣內焚化再生粒料監督管理制度。評鑑程序先以書面審查及試驗檢測,再由本府工程單位、環保局及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委員廠內設施評鑑,最後結果上網公告。
環保局表示,查核評鑑主要以廠內儲存設備、硬體設備、安全措施、流向管理、品質管理制度及配比試驗為主要項目,並針對去年度委員意見如硬體設備提昇、CLSM品質管控追蹤、文件建檔管理等列為今年評鑑重點項目。111年度查核評鑑結果由百原實業有限公司、益邦企業社獲得優等,另國薪窯業有限公司及樺勝環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斗六廠獲得甲等,期望各廠持續精進管理並提昇品質成效,俾供縣轄內公共工程使用無虞。
環保局副局長黃富義表示,查核評鑑制度除有效監督管理拌合廠,並促使各方意見相互交流,使公共工程使用含焚化再生粒料之CLSM能更具信心,兼顧工程品質及環境永續。未來將持續推動焚化再生粒料制度及政策,落實資源妥善再利用、垃圾零廢棄及聯合國永續發展SDGs 9、11、15之目標。
最後異動時間:2023-01-10 2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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