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活動花絮

環保創意徵選活動
:::

「人與環境的對話」環保創意短片徵選

徵選須知:WORD檔、PDF檔

一、活動目的
為推動環境教育,藉由創意影片徵選活動邀請全民一同用影片展現環保創意,透過環保創意短片傳遞環境與人類之間的互動關係,發揮才華與創意,提高大眾環保意識,推動人與環境永續共存的精神,開啟人與環境間的對話。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四、徵選主題

1.以「環境倫理」、「人與土地的關係」為主題。
2.以關心人類與環境之間的倫理關係問題為重點,透過保護森林、生物保育、捍衛水資源、保護海洋、地球資源、人口、綠能資源、關懷土地等多面向,探討自然環境的變異影響人類生活。
五、參賽資格

1.能以創意觀點詮釋環保議題的學生族群及社會人士,均可參賽。

■學生組:全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皆可報名。
■社會組:全國社會人士、媒體與民間團體,皆可報名。
2.參選作品可獨立製作或小組合作,每件作品報名作者至多以5人為限。
六、作品規格

1.影像:

■長度5分鐘至10分鐘為限。
■不限任何媒材。
■運用視覺語言,拍攝出一部詮釋「人與環境的關係」為主題的短篇形象影片,傳達出具創意或新穎概念的作品。
■不宜使用特殊格式,以免造成網路點選與評審無法閱覽。
2.音樂素材應以下列方式選擇:
■自行創作。
■自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全球分享網站(Common Content, commoncontent.org),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3.人物素材:不限,惟如使用名人為短片或動畫之主角,應獲當事人肖像權之授權。
4.著作授權:
■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採用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2.5 臺灣版」授權條款釋出影片,並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如下:參賽者應授權主辦單位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2.5 臺灣版」授權條款授權,並提供主辦單位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參賽相關規範」、「著作授權」規定者,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自平臺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獎品及紀念光碟。
七、報名日期與辦法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1年6月15日中午12時截止。
2.收件件數:不限,完成報名程序者即可參加。
3.報名辦法:報名表下載WORD檔、PDF檔

■採網路Email:ptscross@gmail.com 報名與提交相關資料,請於信件主旨載明「環保101創意徵選_短片類」。
■報名表及報名所需表單資料(報名表、作品構想書與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填寫或參考附件1至4,個人參賽請填報名表(一),團體參賽請填報名表(二),表內各項資料皆需詳細填寫,檔案名稱請註明作品名稱,若無者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
■繳交之電子檔類型限定為pdf檔,檔案名稱統一為:隊伍名稱.pdf。
■各組初選10組入圍者,依提出之短片企劃書內容進行拍攝,自名單公布後為期3個月為拍攝時間。
4.拍攝影音作品,將公布於活動官方網站提供瀏覽進行網路票選活動。
5.活動洽詢專線:02-87717768,環保署創意徵選專案工作小組。
八、評選時程

1.初選

■初選評選:101年6月20日至6月26日。
■公布初選入圍名單:101年6月29日。
2.決選

■短片拍攝:101年6月30日至9月30日。
■短片收件:101年9月30日下午5時。
■網路票選:101年10月1日中午12時至10月31日中午12時前。
■決選評選:101年11月1日至11月9日。
■決選公布暨頒獎典禮:101年11月10日。
九、評選辦法
評審作業分初選、決選二階段進行。由主辦單位代表及相關領域代表組成評審團,召開評審會議選定得獎作品。

1.入選名額:

■學生組:初選10名,決選5名(前3名與佳作2名)。
■社會組:初選10名,決選5名(前3名與佳作2名)。
2.評分標準:

■聘請9名評選委員組成評選小組辦理評選。
■評分項目:主題適切性30%、提高民眾環保意識30%、創意展現20%、影片故事完整性(含時間掌握)10%、製作技巧10%。
3.評選作業
a. 依據評分標準進行初選及決選(含網路票選)審查,共兩階段。
b. 初選:採書面審查,每評分項目滿分10分,依評分標準配重計分,每評分級距1分,最後加總評審分數為總分。
c. 決選:
(一)、第一階段網路票選辦法:

■活動官網網址:http://eeis.epa.gov.tw/epataiwan
■網路票選項目:針對各組初選入圍作品進行票選,民眾需觀賞完成作品後方得進行票選。每一帳號活動期間可投票1次,該次不限可投票作品件數,最多可投20票,唯每一作品不得重覆投票。
■網路票選結果:網路結果,將依所得票數列入評選分數內,各占總分15%,依總得票名次序位計分產生。
(二)、第二階段決選:網路票選佔15%,評審評選依評分標準計分佔85%(評分標準同上)。
十、獎勵方式

1.學生組:
(一)、第一名,1名。獎金10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二)、第二名,1名。獎金5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三)、第三名,1名。獎金3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四)、佳作,2名。獎金1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2.社會組:
(一)、第一名,1名。獎金20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二)、第二名,1名。獎金10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三)、第三名,1名。獎金5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四)、佳作,2名。獎金30,000元,獎座1面以及獎狀1張。
十一、作品授權

1.授權費:初選各組各入選10件,每件予以作品授權費20,000元,提供主辦單位於非營利公益範圍無償使用。
2.為符合本活動宗旨,參賽者須同意將參加獲選之作品,提供主辦單位永久非營利之利用,並不受次數、期限、方式、平臺及地點限制,且主辦單位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3.參賽作品限為本年度完成之作品,嚴禁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獎座、獎狀)、獎金,獎位不遞補,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4.參賽者引用資源應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如有違法,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人員自行負責。
十二、注意事項

1.本活動若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活動網站。注意事項載明在本活動網頁中,參與本活動者於參加之同時,即同意接受上述各項規範。
2.每人或每團體不限制參賽件數,惟參賽作品主題名稱及內容設計不得重複投稿;且不論同組或異組,同一件作品不得重複參賽,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3.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未簽具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之檔案格式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且未能於主辦單位通知後2日內完成補正,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4.所有參賽資料及相關文件,一經報名確定,不得更改;參選作品請自留底稿,一旦送件後將不予退件。
5.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以上之得獎者,需由承辦單位代扣10%稅金,臺灣居住未滿183天之外僑人士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扣20%。
6.得獎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7.主辦單位得於本活動及其他相關活動中,公開播放所有參賽作品。
8.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相關規範者,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自活動網頁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
9.前3名作品每人或團體,限得1個獎項。
10.徵選辦法與相關事項以徵選須知為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詳細內容請至行政院環保署 http://eeis.epa.gov.tw/epataiwan/default.aspx

    目前尚無資料
最後異動時間:2024-03-25 09:05:00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