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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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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雲林縣空氣污染防制計畫(109年至112年)」草案
預告訂定「雲林縣空氣污染防制計畫(109年至112年)」草案
一、訂定機關:雲林縣政府。
二、訂定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條。
三、訂定草案內容如附件,並刊登於本縣環境保護局(網址:https://www.ylepb.gov.tw/)。
四、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8月21日環署空字第1090062880號函,應於109年9月30日前提送本縣空氣污染防制計畫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倘至少公告周知60日,該防制計畫勢必延宕,有其儘速辦理之必要,因情況特殊有縮短期間之必要,爰就本計畫草案預告期間縮短為7日。
五、意見交流:對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之次日起7日內向承辦單位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雲林縣環境保護局。
(二)地址: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一段170號。
(三)電話:05-5526245。
(四)傳真:05-5334672。
(五)電子郵件:dawls@ylep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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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雲林縣空氣污染防制計畫草案(109年至112年)(草案).pdf 下載 Pdf 檔(雲林縣空氣污染防制計畫草案(109年至112年)(草案).pdf)
最後異動時間:2020-10-19 17: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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