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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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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柴油依其銷售量,向銷售者或進口者徵收空氣污染防制費」公告廢止
「高級柴油依其銷售量,向銷售者或進口者徵收空氣污染防制費」業經行政院環保署於109年5月5日以環署空字第1090032687號公告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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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院環保署109年5月5日環署空字第1090032687號公告 下載 Pdf 檔(1090032687e-0-1.pdf)
最後異動時間:2020-05-12 14: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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