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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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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之申請,採網路傳輸方式辦理之規定,定自109年4月10日施行
一、「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網路申請,自109年4月10日啟用,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申請及審核請於系統完成。
二、109年4月10日前以書面方式提出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申請書者,主管機關應完成審核,並於現行水污染源管制資料管理系統建檔。
三、「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網路申請,置於「環境保護許可系統(EMS)」,操作路徑為「環境保護許可系統(EMS)」→輸入帳號及密碼→按左方「水污染源管制資料管理系統」→按左方「營建工地逕流廢水」。
四、「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網路申請之操作指引,可至「水污染源管制資料管理系統」下載專區下載。

公布單位:水質保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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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環境保護署令.pdf 下載 Pdf 檔(環境保護署令.pdf)
最後異動時間:2020-04-16 18: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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