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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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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以網路傳輸方式辦理販賣及使用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物質申報作業」公告停止適用
1.「應以網路傳輸方式辦理販賣及使用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物質申報作業」業經行政院環保署於109年3月24日以環署空字第1090022061號公告停止適用。
2.行政院環保署修正之「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已將網路傳輸申報作業方式明定於該辦法內,爰公告停止適用「應以網路傳輸方式辦理販賣及使用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物質申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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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院環保署109年3月24日環署空字第1090022061號公告 下載 Pdf 檔(1090022061a-0-0.pdf)
最後異動時間:2020-04-08 13: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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