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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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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規費收費標準」修正發布
1.「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許可或認可證明文件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業經行政院環保署於108年10月7日以環署空字第1080073204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修正為「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規費收費標準」。
2.修正發布資料(含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請至行政院環保署網站法規命令區網頁自行下載參閱,網址:https://oaout.epa.gov.tw/law/。
  • 標 題 檔案下載
  •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規費收費標準-令 下載 Pdf 檔(1080073204e-0-2.pdf)
最後異動時間:2019-10-22 0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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