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修正發布
2019-10-01
1.「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業經行政院環保署於108年9月26日以環署空字第1080070285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修正為「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2.修正發布資料(含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請至行政院環保署網站法規命令區或行政院環保署環保新聞專區網頁自行下載參閱,網址:https://a0-oaout.epa.gov.tw/law/或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