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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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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提醒小型畜牧業(200頭以下)盡速申辦廢水管理計畫

承辦科長:鍾孟佳

承辦人 :林琪媛

聯絡電話:05-5526262

雲林縣目前列管飼養豬隻100頭以上未滿200頭之畜牧業共有54場,依法必須於108年底前申辦廢水管理計畫,為協助尚未申辦之畜牧業者,環保局特別設置廢水管理計畫專線輔導電話05-5378042,並透過專人現場輔導方式,輔導業者順利於期限內完成相關申辦作業,以維護業者權益。 由於小型養豬場常發生廢水未經處理就直接排放,造成河川污染的情形,水溝臭味問題也常被民眾陳情,行政院環保署於106年12月27日修正發布「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飼養200頭以下的養豬場應於期限內提出「廢水管理計畫」,來作為管理的依據,以改善河川污染。新設飼養20~199頭之養豬場,應於設立前提出;既設飼養100~199頭之養豬場,請於108年12月31日以前申請核准,及既設飼養20~99頭之養豬場,請於109年12月31日以前申請核准。 環保局長黃士漢表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本次修法目的為簡化飼養豬隻未滿200頭之畜牧業之申請審查程序,並將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資料,納入廢(污)水管理計畫申請,免除繁瑣申請程序。如未於期限前取得廢(污)水管理計畫,依水污法相關規定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補正或改善,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得令停工或停業。請尚未申請之小型畜牧業者盡速撥打廢水管理計畫專線輔導電話05-5378042進行洽詢,環保局將有專人協助申辦。

最後異動時間:2022-03-25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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